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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专家组部分成员的通知
作者: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出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发布时间:2018-09-11   点击次数:

学会〔2018〕17号

各地方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行业教育协(学)会、学会下属机构:

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委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承担协助教育行政部门推进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有关工作,并已于2016年6月下发了《关于成立“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专家组”的通知》(学会〔2016〕9号)。根据专家组成员工作岗位变化以及“专家组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专家组部分成员,现将调整后的专家组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专家组名单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18年9月7日

抄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通知原文

(责任编辑:毕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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